香港浸信教會約章

 基本信仰
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
  1. 全本聖經六十六卷均為神所默示,並無謬誤,是信徒信仰與生活的指標。
  2. 神乃是同尊、同榮,聖父、聖子、聖靈三位一體的主宰。
  3. 耶穌基督是童貞女馬利亞由聖靈感孕而生,雖曾受試誘,但不犯罪,釘身十字架為救贖世人而死,死後三日復活,然後升天,將於榮耀威嚴中再臨,審判並掌管世界,所有義人及惡人都將復活,但唯有義人得享永生,而惡人則被定罪。
  4. 聖靈具有位格,能使世人知罪,啟迪人心並引導信徒,使人成聖。
  5. 人自始祖墮落後,具有罪性,無法自我救拔,然而神仍賜人在宗教上抉擇的自由。
  6. 神將祂的獨生子耶穌基督賜給世人,並釘身於十字架上,擔當了世人的罪孽,成全了救贖的恩典。人因為相信,認罪悔改,甘願接納耶穌基督為其個人的救主,並將一己的生命委付於基督。所以,人得救是本於恩,亦由於信,一次得救,永遠得救。
  7. 信徒應有得救重生的經歷,作祭司的責任及閱讀與解釋聖經的自由。
  8. 教會是按照新約規範而設立的,故稱為新約教會,教會是地區上信而受浸者自動組成的團體,尊基督為元首,會友權位平等,處理會務則採行民主方式。教會與政府必須分離。

教會約章
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
 1. 我們與神我們的父立約

我們既由 神的靈引導,接受耶穌基督為我們的救贖主和生命主,宣告我們的信仰並受父、子、聖靈的名受了浸禮,現在我們在 神和會眾面前,鄭重而高興地彼此立約,在基督裡成為一體,組成香港浸信教會。

為此我們靠聖靈的幫助,立志在基督裡,彼此同心、盡心使教會在真理、聖潔和見證上長進,促使教會事工的興旺和靈性的進步,並持守教會的崇拜、禮儀及一切真理教訓,更樂意按時奉獻金錢,支持教會事工,賙濟貧困,和廣傳福音之用。

2. 我們眾人彼此立約

我們既為 神的子民,就願持守家庭崇拜及個人靈修,按聖經的真理教導兒女,把握時機,帶領親友歸主,處世端正,辦事公平,立約誠實,舉止行為作眾人的榜樣,為拓展 神聖潔的國度而盡心竭力。

3. 我們更彼此立約

我們蒙主基督寶血的救贖,甚願以基督捨身救世的愛心,彼此照顧;在禱告中彼此記念,在病患中彼此幫助,積極培養基督徒的德性,遇事要同情,言語要謙遜,不輕易發怒,總要與人和睦,持守我們基督的命令教誨。我們得著 神賜的生命,就要把我們所信的,活在我們的各個層面上,致力使社會更有神聖潔的份量,要在這時代作 神忠心的管家,以智慧去善用 神所賜的時間、才幹、錢財和身份。倘若我們遠離本地,必繼續遵行 神的話語,按此約章的精神,盡速加入當地的浸信教會,殷勤服事主。這約章與我們有切實的關係,所以我們願盡力為那位使我們出黑暗、入光明的 神而努力,使祂得尊貴和榮耀。